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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有人問上帝蘋果好吃些、還是橙好吃些?
無論神認為蘋果好吃過橙、或是橙好吃過蘋果、又或是說兩者同樣一樣好吃,在世上總有人會不認同神的想法。認為橙好吃過蘋果、或是蘋果好吃過橙。這些感想答案不同神的想法,不等於那人是錯的。
而我們基督教是會絕對服從上帝的心意,假如聖經裡有記載上帝說,祂較愛吃蘋果多與吃橙,我想有些基督徒會服從主的心意,把蘋果一定好吃過橙想成是自然定律。(如果基督徒不認同請大家原諒)
其實大家也知道這個問題是屬於感性問題,感性問題沒有一定的答案,隨每個人不同的心意有不同的想法。神對蘋果和橙愛吃那個多些一定有祂的心意,而我們不一定要跟隨主的心意。(當然跟隨主的想法也不是錯事)
這就是主給我們寶貴的自由意志。
把這想法應用在同性戀的問題,在聖經的教導裡,可以知道神是不希望人有同性戀的傾向。但這個可能也是一個感性問題,神對同性戀有祂的想法,只是神也會給我們自由意志,自由選擇接受同性戀、還是反對同性戀。喜歡或不喜歡、接受或不接受同樣也是感受問題,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不同感受,不需要連感受這些感性問題也要與神一模一樣。
沒人會因為你較喜歡蘋果,我較喜歡吃橙,因此而發生口角衝突。
所以你接受同性戀便接受吧,你反對便反對吧。
不用爭吵要全世界的人接受認同你的想法才對。
因此只要把同性戀視為只是一個感性問題,明白到大家接受還是不接受,只是個人的感想,不用強迫別人認同蘋果好吃過橙,這樣想社會會否更見包容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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